各位考生:
為嚴格落實《成都師范學院高等教育應用型自學考試助學管理辦法》(成師院政字〔2021〕116號)第六章第十九條規(guī)定,學生應根據(jù)當年助學費收費標準向學校財務處繳齊助學費,方能注冊入學。為規(guī)范助學管理流程,保障考生學業(yè)順利推進,現(xiàn)就第二學年助學費繳納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對象
213次-244批次所有的應用型自考考生。
二、繳費時間及要求
(一)繳費時間
1. 啟動時間:2025年5月起。
2. 截止時間:具體截止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后續(xù)通知及所在助學點的提醒。
(二)繳費標準與方式
考生須按照當年助學費收費標準,通過學校財務處指定渠道完成費用繳納。具體繳費方式如下:
1. 244批次考生:登錄微信公眾號“智慧成師”進行繳費;
2. 213次-243批次及以前考生:登錄微信公眾號“成都師范財務處”進行繳費。
繳費成功后,方可開展助學活動。請考生務必根據(jù)所屬批次,選擇對應渠道完成繳費,避免因操作失誤影響后續(xù)學業(yè)安排。
三、助學活動說明
1.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清第二學年助學費的考生,學校將暫停其第二學年助學點活動,且不得參加后續(xù)所有助學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論文指導、論文答辯、省考課程報考、考試等。
2. 因未繳費導致無法參加省考課程報考及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因未完成助學費繳納的考生,將被暫停助學資格,并限制參與相關助學活動。由此導致的畢業(yè)時間延遲、學業(yè)進度受阻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擔,學校及各教學單位概不負責。
請各考生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盡快完成繳費,以確保助學工作有序開展。
如有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所在助學點。
成都師范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