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和考籍更改工作現已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課程免試
課程免試是指根據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guī)則(附件1),用考生已考試合格的課程,免試需要考試的自學考試相關課程。
(一)申請時間
2023年3月11日至15日
(二)申請流程
考生本人登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考生端網址:https://zk.sceea.cn,以下簡稱管理系統(tǒng))提交申請數據并繳納免試審定費8元/科(川發(fā)改價格〔2017〕467號)。
完成后部分免試類型還須提交拍照或掃描清晰、完整的電子版或紙質版申請材料,逾期將不再受理。
本部校區(qū)考生將電子材料發(fā)到我校自考辦郵箱,地址:trainingc@163.com
未按要求完成免試申請流程中任意一項均視為申請不成功。
(三)申請材料
根據免試類型和相關規(guī)則,要求“其它學歷證書”“非學歷證書”兩個免試類型須提交申請材料,其它類型無需提交材料;
1.非學歷證書免試: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粘貼在附件2上);
(3)非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4)《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報告單》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的查驗證明;
(5)非學歷證書上的基本信息與申請免入自學考試準考證號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
2.其它學歷證書免試: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粘貼在附件2上);
(3)畢業(yè)證書(或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原件復印件;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
(5)加蓋公章的畢業(yè)生學籍檔案(成績單)復印件,并標識出用于免試的課程;
(6)學歷證書上的基本信息與申請免入自學考試準考證號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還需提交相應的戶籍證明材料。
(四)特別注意
1.考生提交申請前,須知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guī)則》要求,檢查課程免試申請的相關內容,確保管理系統(tǒng)中錄入的內容和提供的紙質材料內容正確且一致,因考生填報錯誤導致課程免試不成功或免試錯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免試審核結論為“審核通過”不代表所有課程審核通過,考生需在詳情中查看每科申請課程的具體審核結論。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管理系統(tǒng)中的相關操作說明詳見附件3。
(二)考生可自行下載、打印相關附表進行填寫,要求書寫規(guī)范工整,內容無缺漏,提交的電子材料須清晰完整,提供的聯系電話務必保持暢通。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guī)則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申請表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考生端操作說明
成都工業(yè)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
2024年3月3日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guī)則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試規(guī)則是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及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fā)的《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guī)定》(〔89〕考委字011號),結合四川實際進行,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其它與之相抵觸的,以本規(guī)則為準。
一、免試原則
(一)考生須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下,有至少一門參加考試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具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方可申請辦理課程免試。
(二)擬用于申請免試的課程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以參加考試的形式(不包括考查、考核、實踐、實習、實驗、畢業(yè)設計等)取得合格成績,且成績以百分制評定;
2.對應的專業(yè)層次不低于免試課程對應的專業(yè)層次;
3.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行專業(yè)考試計劃設置的課程名稱(含括號中的名稱)完全一致;
4.要求學分或學時(自學考試各課程每學分相當于18學時)不低于免試課程;
(三)擬用于申請免試的相關證書、證明(身份證明、成績證明)等材料上的考生基本信息應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籍基本信息及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一致,不一致的須提供相應的戶籍證明,否則不予免試。
(四)考生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考生端網址:https://zk.sceea.cn)所填寫的免試申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證書類型、課程合格成績)應與提供的免試申請材料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免試。
(五)課程免試的判定標準主要依據學校教務部門、單位人事組織部門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學籍檔案,檔案應包含加蓋公章且內容完整、清晰的課程成績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課程名稱、學分或學時、成績、成績的取得方式,缺少相關信息導致免試標準無法判定的不予免試。
(六)通過免試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免試。
(七)考生提供的免試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偽造、涂改或提供假證明材料,一經查出,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提供和受理材料的相關工作人員凡徇私舞弊,將一并接受處理。
二、免試類型和規(guī)定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籍準考證
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兩個在籍準考證號之間的課程免試。
1.僅統(tǒng)考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用于免試,可申請免試課程名稱和課程代碼完全相同的統(tǒng)考課程,且免試課程數不受限制;
2.免試成功后,用于免試的合格課程將轉移至考生申請免試的準考證號下,原準考證號下將不再保留;
3.若因專業(yè)考試計劃調整,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通過課程免試或課程頂替繼續(xù)使用。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
1.僅統(tǒng)考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用于免試,可申請免試課程名稱和課程代碼完全相同的統(tǒng)考課程,且免試課程數不能超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考試計劃設置最低畢業(yè)學分對應課程數的50%,一次性或累計超出的部分,將按考生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從低到高依次駁回申請;
2.已用于畢業(yè)的課程,不能免試專業(yè)考試計劃調整后對應的現行課程。
(三)其它學歷證書
其它學歷證書包括國家承認學歷,并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簡稱學信網)上查實且信息無誤的畢業(yè)證書,證書類型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非四川省頒發(fā)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
(1)僅統(tǒng)考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用于免試,可申請免試課程名稱和課程代碼完全相同的統(tǒng)考課程,且免試課程數不能超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考試計劃設置最低畢業(yè)學分對應課程數的50%,一次性或累計超出的部分,將按考生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從低到高依次駁回申請;
(2)已用于畢業(yè)的課程,不能免試專業(yè)考試計劃調整后對應的現行課程。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
本科專業(yè)結業(yè)證書或肄業(yè)證書,可申請免試自學考試專科專業(yè)中所規(guī)定的相關課程(附后)。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等畢業(yè)證書
(1)??萍耙陨蠈I(yè)畢業(yè)證書可申請免試自學考試??茖I(yè)中所規(guī)定的相關課程(附后);
(2)本科及以上專業(yè)畢業(yè)證書,可申請免試自學考試??苹驅I緦I(yè)中所規(guī)定的相關課程(附后)。
(四)非學歷證書
非學歷證書須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查實且信息無誤,證書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對應免試的課程和分數詳見《非學歷證書免試自學考試相關課程一覽表》。
1.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筆試成績報告單
(1)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六級考試(CET-6)筆試成績報告單,且成績大于或等于滿分60%的考生,可根據其報考的自學考試專業(yè),免試該專業(yè)考試計劃下對應設置的英語課程;
(2)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無法查實的筆試成績報告單不予免試。
2.全國大學外語四、六級考試筆試成績報告單
(1)獲得全國大學外語四、六級考試筆試成績報告單,且成績大于或等于滿分60%的考生,可免試自學考試英語專升本專業(yè)考試計劃下對應設置的第二外語課程。
(2)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無法查實的筆試成績報告單不予免試。
3.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通知單
(1)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通知單,且成績大于或等于滿分60%的考生,可根據其報考的自學考試專業(yè),免試該專業(yè)考試計劃下對應設置的英語課程;
(2)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無法查實的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通知單不予免試。
3.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NCRE)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合格證書的考生,可根據其報考的自學考試專業(yè),免試該專業(yè)考試計劃下設置的計算機課程。